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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录取、调动、投靠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市外)手续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持证件为: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录取通知书》和户口《准予迁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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