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经县(市、区)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批准招调来我市工作的办理户口需具备:①工作调动函(令)。②接收单位证明。③若随迁子女(未成年人)需持有能证明属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证明。
办理程序:①申迁人持上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迁绵阳城区的)或县(市、区)户口办证厅(迁绵阳其它县的)审核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②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③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招工、招干户口迁移。
经市、县(区)组织、人事、劳动、教委等部门批准同意招聘来我市工作办理户口需具备:①市、县(区)劳动局或人事局招工或招干录用通知(或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同意户口迁入证明、劳动局备案证明)。②接收单位证明。
办理程序:①申迁人持以上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迁绵阳城区)或县(市、区)户口办证厅(迁绵阳其它县的)办理户口《准予迁移证明》。②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回原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③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入户。对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到我市办理户口需具备:①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教委派遣证。②毕业生所持的《毕业证》。③单位接受证明,若未落实就业单位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的,需有户口迁入地的镇(乡)政府同意迁入的证明。
办理程序:①在绵阳城区落户的:由申迁人持以上材料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入户通知书》。再由申报人持《户口迁移证》和《入户通知书》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②在绵阳其它县落户的由申迁人持以上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到我市办理户口需具备:
①复退或转业安置办出具的落户证明;
②接收单位证明或其直系亲属户口簿。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直接到派出所落户。随军亲属凭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干部家属随军就地落户证明或随军审批报告表到派出所落户。
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
凭释放证明和解除劳教证明到原籍派出所直接落户。
6、无户人员入户
①本人申请;
②所在辖区基层组织证明材料;
③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
以上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凭批准材料派出所给予办理。
7、出国人员恢复户口
①本人申请;
②原派出所的注销户籍证明;
③出国护照。
持以上材料经派出所审批后予以恢复户口。
8、收养、抱养子女入户。凡我市收养、抱养子女入户需具备:
①收养、抱养人书面申请。②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③被收养人已登记入户的应出具户籍证明。
办理程序如下:
①申报人持上述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审核上报。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县(市、区)户口办证厅(室)审批办理(迁绵阳城区的)或《入户通知书》(迁绵阳其它县的),再持《入户通知书》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若被抱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9、投靠(含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迁移户口。凡我市城区(城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应具备以下材料手续。
①被投靠人书面申请。②投靠人的户籍证明。③被投靠人持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④夫妻投靠应具备结婚证。
办理程序:①申报人持上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迁绵阳城区的)或县(市、区)户口办证厅办理(迁绵阳其它县、市的)户口《准予迁移证明》。②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③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0、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自建合法住房、职工与企业签定了聘用合同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需具备:①户口迁入人员所持有的房产证或购房事同和购房发票,包括房产部门出具的租赁房屋使用证。②申迁人的户籍证明。③属于企业职工户口的迁移,还需具备与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和单位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①申报人持以上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迁绵阳城区的)或县(市、区)户口办证厅(绵阳其它县的)办理户口《准予迁移证明》。②持《户口准迁证》回原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③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1、人才引进入户。凡属于我市、县(区)需引进的人才办理户口应具备:
①本人书面申请。②市、县(区)政府批文及相关部门批准引进人才的证明材料。③申报人的资历学历技术职称等证明。④单位接收证明。⑤申迁人的户籍证明。
办理程序:
①申报人持以上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迁绵阳城区的)或县(区)户口办证厅(迁绵阳其它县、市的)办理户口《准予迁移证明》。②持《户口准迁证》回原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③申迁人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