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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规程

办理程序
1.
到安县公安局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 
1 )
带本人户口簿递交到办证窗口 
2 )
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3 )
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 
   
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2.
缴纳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
3.
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户口簿 

前置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备注  
凡代办和代取身份证的居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办理机构

安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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