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安县建设安县安居安县旅游安县
党务政务信息办公办事服务建言献策咨询
您的位置: 8安县政务网8办公办事服务8面向居民服务8户籍管理
暂住证核发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计划外出生子女入户
出入境管理处关于办理护照等问题的解答
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
迁入户口的办理
出生户口申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暂住证》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暂住证的办理手续及程序
迁出户口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4号)

办事规程

办理程序
1.
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领取《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
到安县公安局或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或自带2张身份证标准相片 
1 )
带本人户口簿、相片和填写正确的《临时身份证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2 )
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3)
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 
  
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3.
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4.
缴纳费用

申请材料
》《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户口簿 
2张身份证标准相片

前置条件 
因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而急需乘飞机、住宿使用证件的,可申领临时身份证。 

备注  
注:凡代办临时身份证的公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办理机构

安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加快现代信息化建设  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安县政务网
中共安县县委 安县人民政府主办  安县信息化办公室建设维护
E-mail:axweb@my.gov.cn  电话:0816-4336080 4336078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