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规程
项目名称:《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核发
设定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法定时间(工作日):及时
承诺时间:及时
办理机构
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县花荄镇
联系电话:433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