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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选址许可(含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3、《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三、法定条件:《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1991]583号)第六条。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四、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人)在申请前需办理的事项: (1)属国有投资项目需到计划部门办理有关批文; (2)申请受理后,配合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现场踏勘。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程序及时限:详见《绵阳市建委办理建设工程选址许可(含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工作程序》(附表一)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建设单位新征(占)用地申请(包含选址要求、拟选址地点示意图、拟建项目情况说明资料各1份); 2、属转让土地的附原单位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及转让合同1份; 3、属经营性用地的需持国土部门的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投资项目提供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批准文件原件1份; 5、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六、承诺期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需公示的不含公示时间,需报政府审批的不含政府审批时间)。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八、有无数量限制:无 九、年检(审):无 十、申请书格式:无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处(绵阳市富乐路新益大厦三楼)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2316827 2331233 4、网址:www.my-cen.com 5、邮箱:MYGHJ@MYG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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