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安国土资公[2008]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资发[2008]119号文件灾后重建的有关规定,拟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安昌、界牌、雎水、桑枣四个镇境内的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5199.22 平方米进行协议出让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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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受让者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价款
(万元) |
规划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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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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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县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
界牌镇安绵大道南段 |
12101.19 |
工业 |
50年 |
183.4808 |
≥0.7 |
≥4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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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正蓉实业有限公司 |
安昌镇沙金村 |
1146.00 |
商服、住宅 |
39年、69年 |
16.7316 |
≤1.5 |
≤32%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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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加贵 |
安昌镇沙汀路 |
2215.42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46.5239 |
现状(或以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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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雷世兴 |
雎水镇建设街 |
89.60 |
城镇住宅 |
70年 |
1.7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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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绵阳千佛旅游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桑枣镇松林村 |
19647.01 |
商服 |
40年 |
256.6151 |
说明:2号地为正蓉实业有限公司增加用地,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本公示期为10日,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与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4338321),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拟定的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示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