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因工作需要,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审议通过,
任命:
谢孝荣为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碧先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县长赵迎春的提请,因工作需要,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审议通过,
任命:
姜 南为安县民政局局长;
杨 斌为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柳跃才为安县农业局局长;
黄 英为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免去:
姜 南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杨 斌安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谢孝荣安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张志武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