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花荄工业集中开发区,地质公园管理处,县府各部门:
经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张 苹同志任安县接待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婷婷同志任安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保留正科待遇);
卢 敏同志任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待遇);
蒋 波同志任安县民政局副局长;
唐华文同志任安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
李昌鸿同志任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开荣同志任安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主任;
汪 平同志任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待遇);
董健波同志任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英容同志任安县档案局副局长;
叶昌银同志任安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良同志任安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免去:
张 苹同志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婷婷同志安县接待办主任职务;
汪 平同志安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开荣同志安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