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安 县 卫 生 局 (通知)
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教体通[2008]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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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安 县 卫 生 局
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校、进修校、教研室、业余体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现将有关会议精神与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校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包括食堂、食品小卖部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学校厕所和垃圾对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情况等。
二、加强整改,规范管理。各校要高度重视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边落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必须认真梳理,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整改。要把专项整治与学校自律、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促进学校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要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力度,寄宿制学校必须把食堂、厕所和饮水设施的管理作为重要自查内容,切实保证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要全面强化食物中毒、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畅通信息,维护稳定。
三、密切配合,强化督查。各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与当地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排查整治工作,于11月13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上报自查材料(材料可电邮发至twyk@21cn.com或送至县教体局体卫艺股),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得到落实,使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得到消除。从11月17日起,县教育体育局将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联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各校进行跟踪检查,以查促改,以整促建。
四、县教育体育局对本次检查情况将纳入对学校年终综合考核。对于工作拖沓,排查不力的校要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食品卫生 整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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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府办、县食安委
安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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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秋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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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总数 |
住校生
总人数 |
在校就餐
总人数 |
校内食品从业人员
(含小卖部)人数 |
食品从业人员
有效健康证数 |
是否饮用
自来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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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自查总结 |
填报学校:(盖章) 填报人: 2008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