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灾后农房重建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规划滞后,影响恢复重建工作进度。虽然中规院已经协助我县完成了灾后恢复建设总体规划,还有辽宁省的大力援助,组织规划力量加紧规划设计,但总的来说,我县恢复重建规划滞后。一是专家及技术人才紧缺。由于我县几乎没有规划专家,仅靠辽宁省派遣的十几名鉴定和规划专家,对我县庞大而又复杂的规划工程来说,所需规划专家还远远不够。二是规划量特大。受灾范围广,全县20个乡镇受灾,农村城镇居民住房损毁严重,在地震中倒塌和严重损毁需要重建户数多,各地各乡镇所处地理位置、经济基础、人员构成等千差万别,规划任务十分复杂。三是预留时间、空间少。由于上级要求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紧,又要侧重重建规划四个优先和近期规划,所以要详细做好长期和其他规划,将涉及的各方面规划与安县总体规划有机结合,所留得时间和空间都太少。四是山区乡镇规划困难重重。特别是高川、茶坪,公路被多处垮塌的山体和堰塞湖所阻断,目前正值雨季,泥石流、山体垮塌、山洪多发,道路抢通、保通任务艰巨,影响山区乡镇重建规划。部分受灾群众原居住地生态环境和条件在地震中遭到严重破坏,只能在附近村组异地重建家园,由于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加之交通不便,影响了规划进度。
2、受灾群众安置任务艰巨,恢复重建困难。全县20个乡镇受灾,范围广,成灾人口多。我们采取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在七月底以前能够搞好过渡安置,但是重建永久性住房任务艰巨,面临诸多困难。主要问题一是砂石、木材、砖、水泥等建筑材料需求量大,所需的建筑材料缺乏。市场供应严重不足,价格居高不下。二是部分农村受灾群众现在还在外出打工,他们希望多挣点钱把房子修得更好些,所以重建时间会更长一些。三是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家中剩下的基本上是老人、妇女和孩子,劳动力缺乏,特别是建筑技术人员短缺 ,人工工资上涨过快,小工每天都要近百元,建房投资增加,部分老百姓资金短缺,无力修建。四是汛期已到,雨水多,又余震不断,群众担心近期建房遭到破坏,造成新的损失。
3农村重建资金严重缺乏。一是有四类农户住房重建难度非常大。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户等弱势群体;由于多种原因房屋多年就没有能力改变、本身就已十分陈旧、本次受灾后需重建的;刚刚千方百计修建了新房,本次又因灾需重建的;享受国家异地搬迁政策建房又因灾需重建的。这几类人群基本上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绝大部分农户本身就有债务,旧债未还,又要举新债,他们基本上是借不到款,仅靠国家补助的2万元,是无论如何建不起永久性住房的。二是当前建房所需材料价格上涨厉害,大幅度增加了灾后住房重建的成本和难度。据统计,砖、水泥、钢筋、河沙(含运费)分别比灾前上涨了近39%、15%、21%、14%,技工工资上涨了28%,临工工资上涨了20%,尤其是砖源紧张,甚至无处购买。修建最简单的4间砖木结构房,就需现金5—6万元,修建3间两层的砖混结构房约需10万元,这还不包括宅基地费、生活费以及“一建三改”等配套设施投入,国家补贴后仍有极大的差口。
4、由于建房技术力量缺乏,指导难度大。由于按要求年内要完成60%以上的永久性住房重建并必须达到相应的设防标准,仅今年我县就涉及6万余户,量大,面宽,时间紧,任务重,所需的专业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不仅导致工价上涨,如果监管稍有不到位,就可能导致农民随意施工,永久性住房重建出现简单复原、技术含量低、建筑质量不高等安全隐患。
5、农村基础设施恢复困难。一是饮水。地震导致部分村民原有的饮水资源枯竭,难以依靠自身和本级财政尽快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土地。特别是山区大面积地质滑坡使整村、整组的农户不仅无宅基地,就连原有的耕地也无法继续耕种,致使农民丧失了基本的生产生活来源。三是道路。许多农村公路损毁,不仅难以恢复,而且导致物资运输困难,更加剧了重建的难度。
二、几点建议
1、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实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既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安县山、丘、坝三种地理特点,又适应老百姓承包土地的耕种。对重建困难较大和生存环境恶劣的山区应尽早作出移民安置规划,结合重建一并进行。县规划建设局应将灾后重建农村住房作为重点,统一规划,建房的风格、面积、户型模式、质量标准等向老百姓提供十套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对于新规划的房子土地征用、撤除房子后的旧宅基地应及时进行农田复耕等提出要求,对重建后土地变动如何调整作出规定,以规范安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给今后工作留隐患。
2、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建筑成本。一是尽量就地(近)取材、节约成本和减少资源耗费,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发展中小型砖瓦窑场,以解决建材供求矛盾。同时还可通过政府统一采购,从外地集中调运砖、瓦急需的建材,缓解供求矛盾,平抑建材物价。二是县政府抽出力量组织本县建材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确保灾后重建急需的建材产品供应。三是国土、林业、工商、水利、税务等部门要减化手续,按规定减免有关的规费和税收,金融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兑现信贷优惠扶持政策。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监控各类建材的出厂价、原材料价格,必要时政府要采取价格干预政策,对建材价格、人工工资实行最高限价,切实降低建筑成本。
3、出台优惠的土地政策。允许灾后重建农户在30㎡/人的范围内以旧换新,先新建住房,再撤除旧房恢复耕种,只补办手续,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就近重建农户用土地置换宅基地,由农户协商,乡镇国土所审核后,补办手续,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到集镇异地搬迁的农户,可由政府先行对土地实行统征后,再按成本价分解到农户;允许农户对土地按政策进行有序流转,确保资源有序长期利用,又方便农户的生产生活。配套出台灾后重建宅基地的使用、调换、转让、购买等政策,放开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出台灾后重建土地转让、购买的最高限价。
4、组织动员群众,积极投身农房建设
动员全县干部群众重建家园、生产自救,把受灾群众从对过去不幸的沉湎和对现实困难的不满,引导到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上来,引导到自力更生、重建家园的积极行动上来。一是鼓励农户互助,采取换工、帮工等方式解决农房重建中劳动力短缺问题;对地震中遇难人员家属、特困户、伤残人员等困难群体,在农房重建中缺乏劳动力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尽力组织人员给予援助。二是农村永久性住房由村民自己建设,乡镇加强对规划的监督和指导,原则上由各乡镇实行5包(包放线、包安全、包技术、包质量、包验收),县规划和建设局及时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监督,确保农民自建永久性住房的质量。三是关于农村集中建房,除各乡镇实行5包外,一般由群众自己选出3至5人的理财小组,在材料选购、房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筹集、监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 |